海底捞套现27亿,信托避税神话破灭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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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底捞老板娘突然套现27.5亿港元,难道真是为了给离岸信托补税?
最近,海底捞控股股东之一SP NP Ltd.通过大宗交易,以每股10.62港元卖出2.59亿股海底捞股份(占股4.65%),套现约27.5亿港元。
海底捞公告给出的解释是“股东层面的资金需求”,并没有提到补税,但这笔交易之所以引起市场关注,是因为时间太巧了。
2026年7月24日,税务总局发布了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新规,也就是大家最近经常听到的“离岸信托21号公告”。
公告给部分存量离岸信托留下90日主动申报窗口,在窗口期内申报补缴,可以不收滞纳金。
而减持海底捞股份的SP NP,属于舒萍设立的Rose Trust架构。
舒萍是信托的委托人和保护人,受益人范围包括舒萍、张勇及其家族成员,由UBS Trustees担任受托人。
于是市场产生了一种猜测:这次突然套现27.5亿港元,会不会是为了应对离岸信托新规,提前准备税款?
曼妮必须强调一下:海底捞补税只是市场猜测。
目前没有公开证据证明张勇、舒萍正在补税,也没有证据证明减持就是为了交税。
不过这件事确实让很多高净值家庭意识到:离岸信托避税的游戏,已经变天了!
01
离岸信托怎么交税?
过去很多人理解的离岸信托,是把股票、现金或者公司股权放进信托以后,资产就与自己隔离了,只要信托没有把钱分给个人,个人就不用交税。
但《21号公告》改变了这种“传统”。
如果委托人属于中国税务居民,交税涉及三个环节。
第一个环节,把资产装进信托。
例如,你早年用1000万元买入公司股份,后来股份涨到1亿元,再把这些股份装入离岸信托。
新规下,这可能被视为一次财产转让。
1亿元市场价值减去1000万元成本和合理费用,剩余部分按照“财产转让所得”计算个人所得税,通常税率为20%。
也就是说,即使股票没有卖出、没有拿到现金,只是把它放进信托,也可能先产生一笔税。
第二个环节,信托存续期间赚钱。
信托持有的股票、债券、基金或者境外公司,如果产生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或者卖出资产的收益,无论有没有把钱分给委托人,原则上都需要按年交税20%。
同一年度的财产转让盈亏可以按规定互抵,但亏损不能留到下一年继续抵扣,受托人费用、律师费、投资顾问费等信托运营费用,也不能在税前扣除。
第三个环节,信托终止或者身份发生变化。
居民个人离岸信托终止时,信托财产市场价值减去调整后的成本和合理费用,形成的清算收益,按照“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”交税。
如果居民个人在信托存续期间变成非居民个人,也不能简单地说“我换身份了,以前的收益就不管了”。
新规要求在身份转换时,对信托资产增值和以前应缴未缴税款进行清算。
如果一次性缴税确实存在困难,符合条件并办理备案后,可以在5年内分期缴纳。
如果信托本来就由非居民个人设立,而受益人是中国居民,则在实际取得分配时缴税。
这次90天的补税期主要涉及三种情况:
一是,居民个人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,把资产装入离岸信托产生的应缴未缴税款。
二是,2026年以前,居民个人离岸信托在存续期间已经产生的收益。
三是,非居民个人设立的离岸信托,在此前向中国居民个人分配的相关收益。
在90天内申报纳税,可以不加收滞纳金。
逾期没有申报,滞纳金每天万分之五,如果被认定为偷逃税,还可能面临50%-500%罚款。
02
新加坡籍交中国税?
说到这里可能有人会疑惑,海底捞的老板和老板娘不是已经换了新加坡国籍吗?
外国人怎么还要交中国的税?
简单来说,国籍和税务居民身份完全是两回事。
国籍看你拿的护照,而《个人所得税法》对中国税务居民的判断,主要看两方面:
第一,你在中国境内有没有住所。
第二,如果没有住所,是否一年内在境内住满183天。
两者只要符合其中一个,你就是中国税务居民,需要对你的全球收入征税。
这里说的住所,并不是看你在中国有没有房子,而是看你是否因为户籍、家庭和经济利益关系,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。
《21号公告》还特别提到:即使取得外国国籍或者境外长期、永久居留权,如果个人的主要经济利益仍然来源于中国境内,仍有可能被判定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居民个人。
不过曼妮要提醒一下,以上只是科普。
目前没有公开资料能够证明,张勇和舒萍属于中国税务居民,更没有证据证明他们需要补税。
03
CRS如何交换信托?
上市公司老板的信托一般都会公开披露,但即便不是公众人物,离岸信托的资料仍然有可能被CRS交换回国。
很多人以为,信托上面写的是受托人或者代名人,税务机关就不知道真正的委托人和受益人。
实际上,专业信托公司和银行必须进行客户身份识别。
委托人、受托人、保护人、受益人以及实际控制人的身份,通常都保存在金融机构的KYC资料中。
离岸信托具体怎样进行CRS申报,要看它被认定为金融机构,还是被动非金融实体。
但可能涉及的信息通常包括:
姓名、地址、出生日期
税务居民身份及税号
在信托中担任的角色
相关账户号码、年末余额或价值
利息、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款项
CRS不一定会把整份信托契约和每一笔交易流水自动传回来,也不会直接替税务机关算出应缴税款。
但它可以提供一条非常重要的线索:谁与这个信托有关,账户里大概有多少钱,当年有没有产生大额收益。
而按照配套的《15号公告》,真正办理离岸信托纳税申报时,还可能需要提交信托协议、装入资产清单、组织架构、财务报表、运营收益和收益分配等资料。
所以,CRS更像“线索入口”,后续申报和核查才是完整的穿透过程。
04
离岸信托还有意义吗?
如果设立离岸信托的唯一目的,就是把资产放到BVI、开曼或者专业受托人名下,长期不分配,从而推迟甚至逃避中国个人所得税,那么这条路确实越来越难走。
《21号公告》堵住了三个关键环节:
资产装入时,可能视为财产转让
信托赚钱时,即使没有分配,也可能按年征税
更换国籍、终止信托或者传给非居民时,还可能触发清算
再加上CRS、银行KYC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,过去依靠多层公司隐藏实际控制人的效果正在明显下降。
但离岸信托真正的价值,从来不是只有避税。
它仍然可以用于家族财富的长期管理、继承安排、跨境资产集中管理,以及风险隔离。
最近有个不太起眼的新闻,梅艳芳的妈妈去世了,享年102岁。
虽然梅妈生前多次起诉信托公司,让他们多给自己一些钱花,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,正是梅艳芳生前设立的这份信托,照顾了梅妈二十多年,让她可以安享晚年。
所以,离岸信托并非没有意义了,只是正在从“避税工具”回归到“财富管理和传承工具”。
真正需要改变的,不是信托本身,而是过去那种“只要把资产放到境外,就可以永远不用交税”的旧观念。
我是曼妮,关注曼妮聊出海,带你看看外面的月亮圆不圆!
常见问题
把资产放进离岸信托,个人就不用交税了吗?
按21号公告,如果委托人是中国税务居民:把资产装入信托可能被视为一次财产转让,按市场价值减成本的差额缴纳20%个税;信托存续期间产生的利息、股息或卖出资产收益,无论是否分给委托人,原则上都要按年缴纳20%。
90天补税宽限期针对哪些情况?
三种: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把资产装入离岸信托产生的应缴未缴税款;2026年以前居民个人离岸信托存续期间已经产生的收益;非居民个人设立的离岸信托此前向中国居民个人分配的相关收益。宽限期内申报纳税,不加收滞纳金。
超过宽限期还不申报会怎样?
滞纳金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;如果被认定为偷逃税,还可能面临50%到500%的罚款。